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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纪委监委关于一起涉恶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
时间:2021/04/25  来源:   点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积极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延长县原统计局干部董存胜涉恶问题通报如下:

2016年以来,以董存胜为首的恶势力,纠集王某某、吕某某等人,以民间放贷为由,向李某、张某某等人出借民间高利贷款。董存胜等人长期以民间借贷为由在延长县域内高息放贷,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滋扰、纠缠等方式索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延长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2021年3月1日,董存胜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董存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漠,运用多种手段催收“借款”,一步步达到非法占有目的,严重影响被害人生活、工作,致使多名被害人经营受损、债台高筑,扰乱了县域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董存胜违法行为背后,也暴露出我县部分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松软散现象。各级党组织务必要以案为戒,切实履行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彻底铲除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滋生的土壤,既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自觉同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坚决同各种黑恶势力作斗争。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坚定信心决心,敢于动真碰硬,围绕扫黑除恶常态化打好持久战,严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为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压加力,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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