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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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职责简介
时间:2019/10/15  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处理委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县监委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联系县纪委、县监委委员;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机关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编写县纪委、县监委大事记,审核印发的公文;督促检查各类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党代表提案、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委机关对外联络;负责协调委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和运行管理,保管、使用印章,负责制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及派驻(出)机构印章,负责委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涉案款物管理及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机关各部门、巡查机构干部、直属单位干部、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移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组织宣传部

1.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县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镇(街道)监委机构领导成员的提名考察,以及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人选意见征求回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委机关及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2.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的舆论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职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党性和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新闻事务;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社会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宣扬正确价值观,推进社会倡廉教育;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中、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纪律的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并按有关规定移送委机关纪检监察室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其中县管干部违反党的纪律需要立案调查的,按有关规定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并做好与纪检监察室的工作衔接;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机关参与的、对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处理,指导、督办镇(街道)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处理;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各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工作。

(四)信访室

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及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将信访举报信息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举报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做好信访举报统计、分析、综合、上报工作,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五)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对委机关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的问题线索及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定期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及时上报上级纪委、监委;负责案件查办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与有关部门协作办案机制;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纪委、监委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督促镇(街道)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办理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的审批手续,对全县监察机构使用留置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查办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县监委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协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事宜;负责对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查办案件的信息系统;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县廉政教育中心(执纪审查场所)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负责职务犯罪侦察信息化和侦察装备现代化建设工作。

(六)第一纪检监察室(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情况,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的情况;督促联系单位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开展对联系单位党组织及县管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谈话函询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移送;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巡察、县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意见的回复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依法履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的情况,执行上级命令、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等情况。

(七)第二纪检监察室(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八)第三纪检监察室(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九)第四纪检监察室(履行审查调查职能

承办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 下一级党委、纪委等党组织和县管干部的违纪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县直单位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县管干部和省、市驻县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调查处理严重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移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县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

(十)第五纪检监察室(履行审查调查职能)

职责同第四纪检监察室。

(十一)案件审理室

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调查处理的党纪、政务案件及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审理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县纪委、县监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承办县监委给予的政务处分的解除工作;受理、审核、承办镇(街道)党委、纪委、监察机构呈送县纪委、县监委的报批、备案、征求意见的案件;对执纪审查和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配合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做好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起草案件审理和解除政务处分工作的操作性细则;办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务处分的申诉,负责申诉案件的行政复议复核复审工作。

二、直属单位

1.信息中心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发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网络宣传引导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负责本单位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法纪教育中心

开展法纪教育工作。

 三、派驻机构

1.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总工会机关、共青团延长县委机关、县妇女联合会机关、县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县残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县红十字会机关等17个单位。

2.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信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11个单位。

3.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经济发展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经济发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统计局等4个单位。

4.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4个单位。

5.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2个单位。

6.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等4个单位。

7.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水务局等3个单位。

8.中共延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延长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2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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