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1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安沟镇瓦石头行政村于家沟自然村村民小组长姚战胜无故漏交村民合疗费的问题。2019年10月,姚战胜在向合疗办上交于家沟村2020年合疗费用的过程中,将村民叶某某的250元合疗费用漏交,导致叶某某看病时无法报销合疗费用。事后姚战胜一直找借口推脱刁难,且不给叶某某退还合疗费用。2020年12月,姚战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姚战胜身为村民小组长,在村级事务管理服务工作中故意刁难群众,对群众利益置之不理,其行为受到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以维护群众切实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传递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