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交口镇段家河村段永锋骗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问题。2018年3月26日,段永锋驾驶三轮车时不慎撞墙严重受伤,后住院治疗花费54308.9元。为报销医疗费,段永锋编造其在自家果园干活摔伤,骗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37642.92元。2019年5月8日,延长县人民法院判定段永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段永锋身为中共党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以欺诈手段骗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19年6月20日,段永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安沟镇罗家岭头村党支部书记王树军滞留村集体款问题。2017年以来,王树军有3笔村集体款合计9540元未入账,分别是王树军妻子张生芳名下村集体退耕还林18亩,2017年、2018年2个轮次退耕还林兑现款3240元、果园承包款6000元和承包地款300元。2019年5月10日,王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三、七里村街道原佛古塬行政村会计李寅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问题。李寅在1991年3月至2002年12月和2004年5月至2018年12月担任范头塬村民小组组长、2002年2月至2003年6月担任佛古塬行政村会计期间,未按要求及时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侵犯了村民知情权,引起村民上访。2007年11月延长县交通局加宽范头塬村级公路时损坏了公路沿线树木和青苗,交通局给予村民赔偿,在此期间,李寅伪造了11位村民赔偿名单,共计领取赔偿款3930元并据为己有。2007年李寅将村民的果树挖坑补助款153元及加宽路面青苗补偿款780元据为己有,引起村民上访。2004年、2011年钻采公司给予范头塬村集体土地租赁费共计16467.83元,李寅未及时缴入村集体账户,据为己有,引起村民上访。2019年4月26日,李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群众利益无小事,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是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农村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将全面从严治党压力进一步向基层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