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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时间:2019/09/23  来源: 延长县纪委信息中心   点击: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摘帽成果,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郑庄镇兰窑科村党支部书记王志成履职不力问题。

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王志成没有严格按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清单要求制定本村整改方案,开展“掌上扶贫”应用工作中,王志成没有及时与镇扶贫办公室沟通,导致一部分贫困户和村干部的手机号码无法成功注册“掌上扶贫”账户;因未督促村干部与包扶人对接,致使贫困户明白卡更换滞后,在全县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11日,王志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交口镇房家塬村党支部书记房清山对村互助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房清山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由于监管不力,致使2015年房家塬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张东林挪用、占用互助资金20万元,至今未还,造成不良影响。房清山身为中共党员、村党支部书记,监督管理落实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2019年5月30日,房清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安沟镇踅良村党支部书记兰淑春违反扶贫政策问题。2019年春节期间,镇政府要求各村上报困难群众名单给予慰问。兰淑春随机确定18户群众申请民政救济款,并私自用10户群众名单领回民政物资大米12袋、棉衣6套、棉被5套。政府给18户群众每户兑现救济款500元,共计9000元。随后,兰淑春收回18户群众领取的救济款,并向每户支付误工和伙食费30元,共计收回8460元。2019年3月份,兰淑春采用抓阄方式,向全村89户群众每户按100元现金或等价物资发放,其中得到现金77户7700元,得到物资12户,节余760元在兰淑春手中。2019年3月,兰淑春发放政府免费提供的扶贫产业开发物资(硫磺、生石灰)时,违规向村民收取400元。兰淑春曾在2018年5月17日因破坏生态环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其在受处分期间内再次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9年5月13日,兰淑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上查处的3起案件中,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在对待脱贫攻坚工作时仍然存在作风不严不实、责任落实不力、违反扶贫政策等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扶贫领域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力度,并切实加强对扶贫、救济等方面钱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县纪委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职不力、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巩固全县脱贫摘帽成果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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