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警示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延长县城管局副主任科员兰晓利与他人打架的问题。2016年8月19日,时任郑庄镇副镇长兰晓利驾车行驶至郑庄镇粮库东桥头时因会车与李某斌、刘某发生纠纷,随后李某斌、刘某二人驾车追至延长县郑庄政府院内与兰晓利发生撕打。2016年9月18日,郑庄镇派出所对兰晓利与他人打架斗殴事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延长县纪委给予兰晓利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罗子山镇觅太村村民小组原组长李卓与村民打架的问题。2018年,李卓在担任罗子山镇觅太村村民小组长期间,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商议天然气井场供水事宜,与本村村民杨某产生言语争执并发生撕扯,致杨某左耳挫伤、外伤性头疼。2018年10月9日,延长县公安局安河派出所对李卓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28日,延长县人民法院对李卓作出赔偿杨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054.62元的民事判决。延长县纪委给予李卓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三、黑家堡镇白家角村村民裴彦杰打架的问题。2020年8月18日18时,裴彦杰在黑家堡镇白家角服务区工地开车将泥溅到曹某星等人身上,因此发生纠纷,裴彦杰与曹东星发生肢体冲突,致使双方受伤。2020年9月6日,延长县公安局黑家堡派出所作出给予裴彦杰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延长县纪委给予裴彦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法纪,时刻不忘自己的身份,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约束自身行为,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党员和公职人员在群众中的正面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