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县纪委组织26名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考试采取开卷形式,时间为100分钟,实行百分制,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为严肃考场纪律,考场设立巡考员、监考员,佩证上岗,监考员考前宣布考场纪律,对考试全程监督,县纪委领导现场巡考,确保考场秩序井然。
考试结束后,并以此作为拟提拔干部能否使用的重要依据和个人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对考试不合格者,一律暂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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