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2018年12月25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市纪委和县委要求,以县委办公室文件印发了《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长办字〔2018〕62号),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向县纪委报送自查自纠报告和查摆问题清单。2019年7月16日在市纪委检查中发现,自查报告问题清单出现不同程度的雷同和照抄照搬问题,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政府党委
(一)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查报告大面积雷同。
(二)财政局下属资金局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自查报告内容大面积雷同;会计局与资产经营管理中心问题清单部分雷同。
政法党委
(三)公安局下属单位:公安局警务室、特警大队、治安大队、石油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和国保大队等8个单位的自查报告大面积雷同,存在照抄照搬问题。
(四)各镇(街道)派出所:七里村(街道)派出所和安河派出所自查报告大面积雷同;郑庄镇派出所和黑家堡镇派出所自查报告大面积雷同;张家滩镇派出所和交口镇派出所自查报告大面积雷同。
宣教党委
(五)卫计局、爱卫办、计生抽查队自查报告内容大面积雷同。
经发党委
(六)交通运输管理所与客运办问题清单几乎完全雷同。
(七)经发局与房管所问题清单几乎完全雷同。
农业党委
(八)县移民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治沟造地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等4个单位问题清单大面积雷同。
(九)国土局与国土收购储备中心问题清单内容大面积雷同。
(十)水务局及7个下属单位问题清单内容相互抄袭,个别单位清单内容完全相同。
以上通报问题揭露出,一些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县委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思想不重视,行动不积极,在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活动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影响十分恶劣。各镇(街道)、各部门一定要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切实把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要结合被通报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要求,被通报单位所在党委要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作出情况说明,分清责任并对上述被通报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严肃处理,在接到通报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处理情况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今后将继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情况开展监督,对屡教不改的将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坚决查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断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